农林经济管理学报

2003, (04) 70-72

[打印本页] [关闭]
本期目录(Current Issue) | 过刊浏览(Archive) | 高级检索(Advanced Search)

试论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问题
On Relief to People Injured by Wild Animals

金月蓉

摘要(Abstract):

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分为两类:一为野生动物园内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,实践中主要由野生动物园承担民事责任;二为野生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,我国目前尚无立法规定如何对受害人进行救济。作者试图从国家补偿的角度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的法理基础、赔偿义务机关的设置等问题提出一点设想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 野生动物;致人损害;救济;国家补偿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
作者(Author): 金月蓉

DOI: 10.16195/j.cnki.cn36-1328/f.2003.04.022

扩展功能
本文信息
服务与反馈
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
本文作者相关文章
中国知网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