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林经济管理学报

2003, (03) 142-146

[打印本页] [关闭]
本期目录(Current Issue) | 过刊浏览(Archive) | 高级检索(Advanced Search)

WTO对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与对策
Impact of WTO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China's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Center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

柯瑞清

摘要(Abstract):

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成果依法所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利,知识产权制度是在对智力成果进行产权界定基础上,对其进行保护的制度。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,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及其市场覆盖率已成为一个单位、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竞争力的象征,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。我国已加入WTO,农业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,农业科研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也将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。因此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,努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的核心竞争力,不断增强科研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,已是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 农业;科研单位;知识产权;保护;WTO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福建省科技厅资助项目(2001R026)

作者(Author): 柯瑞清

DOI: 10.16195/j.cnki.cn36-1328/f.2003.03.036

扩展功能
本文信息
服务与反馈
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
本文作者相关文章
中国知网
分享